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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夫失忆后,被一个小白花捡了。
她切断外界和我未婚夫的联系,每天黏在他身后,像个小尾巴。
还宣称他们二人扶持度过了最艰难的半年时光,在此期间许下此生唯一的诺言。
见到我的第一面,小白花把他护在身后,委屈巴巴地说:「我知道你有钱有势,可他的命是我救的,我们也早就互许终身了,就算你是什么总裁,也不能拆散我们。」
我慢悠悠看向我未婚夫,就听见他说:「太太,麻烦用钱把她打发走。」
1
找到谢时去的时候,他正在地里干农活。
一望无际的麦田里,他穿着粗布无袖背心,露出的臂膀已经被晒成了小麦色。
往日清冷矜贵的谢氏大公子,此刻正弯腰搬动着地里的水带,泥水弄了满手。
而他身旁的女人,穿着格子衬衫,扎着麻花辫,举着一个褪了色的水杯要他喝。
脸色暗黄,却掩不住她脸上小女儿般恋爱的娇俏。
是李嫣红。
当初就是她捡到了谢时去,带回了家。
谢时去没有接。
他眉眼淡漠,垂眸不语。
看起来有些僵持,直到——
有人看见了我。
「那位是?」
「听说是李赐的未婚妻。」
「这么有钱?穿得可不是一般的好,出门还有保镖给打伞呢。」
「这是来带李赐走的?」
「未婚妻保养得这么好,李赐应该也挺有钱吧。」
周围农户窃窃私语,目光尽数落到我身上。
谢时去也不例外。
他抬眼看到我,怔愣一瞬,又很快弯腰,把带着污泥的手伸到水流下,快速冲洗。
而后起身,隔着不远的距离,和我遥遥相望,目光胶着。
2
不知是不是被晒的,我脸有些热。
清清嗓子开口,却不是叫他。
「李嫣红。」
被叫到名字的李嫣红浑身一抖,转身不可置信地盯着我。
早在我来之前,村支书应该已经和李嫣红说过我要接谢时去回去这件事了。
此刻,刚一见到我,李嫣红眼里就满是戒备,她鼓起勇气站在谢时去面前,开口赶我:「岑小姐,我知道你来的目的,可李赐他不想跟你回去,你不能强行带他走。」
李赐,是谢时去失忆期间的名字。
我朝谢时去看过去,他眸色深沉,看不出喜怒,只是直直地望着我。
忽略身上那套衣服,他跟没出事之前别无二致。
眼神对视,我挑眉:「是吗?」
李嫣红也望着我,她头发被汗水打湿,黏腻地粘在脸上。
「我知道我什么都比不上你,在你面前,我就像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丑。」
仿佛受了什么委屈一样,她抬头快速看我一眼,又很快收回目光,手指紧紧揪住自己的红格子衬衫。
「你长相比我好,条件比我好,你穿的衣服,我可能这辈子都买不起。」
说到这里,李嫣红声音里有些啜泣,像是被谁羞辱了一样。
「可是这些不重要,重要的是李赐他在这里很开心,他是喜欢我的,不管我好不好,他喜欢晚.晚.吖的都是我,你明白吗?你是有钱,可是钱买不来李赐的开心。更何况,他这条命是我救的,他现在属于我。」
她咬唇,眼含泪光,「不管你们过去是什么关系,过去都已经过去了,岑小姐身边不缺追求者,可我只有李赐,你为什么一定要和我抢呢?」
相比李嫣红,我确实更有气场。
我随便一件衣服,都是设计师按照我的尺寸和风格量身定做的。
从小到大的教育让我不管面对什么场面,都能处之泰然。
再加上身后几个穿着黑西装,为我撑伞,时不时替我开路的保镖。
我看起来,真的很像是棒打鸳鸯的恶毒女配。
然而,我今天过来,是想把谢时去带回去,顺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