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任何我涉嫌猥亵侵害小女孩的行为,从始至终都是我女儿和小女孩在车后座吃巧克力嬉笑打闹。
我甚至都没有碰过那小女孩,是女儿在车里招手喊她上车。
警方调查得很仔细,除了口供以外,他们派法医专门对小女孩做了详细检查。
结果就是小女孩身体没有任何异样,除了平时营养不良过于消瘦,根本没有那宝妈所说的被我猥亵侵害后肚子剧痛,严重撕裂出血等症状。
甚至于法医采集了小女孩身上衣服上所有的指纹,压根没有发现我的指纹。
即便如此,那宝妈仍旧在公安局里大哭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