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0章 不是王命
讲义册里,不用一句空话。&¥o5£_¨4+看?书?` 2更 全是签名,按印,实笔,实言。 你看到不是律文的解释,而是一个个人的故事。 这些人是你身边的卖米的、磨刀的、书生、铁匠、逃兵、失婚妇人、落籍老头、曾犯过小错的少年。 他们都在讲,他们当初走进那间讲堂、拿起笔的那一刻,是怎么跟自己说的—“我再试一次!” 然后他们走下来了。 不是因为秦王给他们什么。 是因为制度没有嫌弃他们。 不赶他们,不羞辱他们,不设限他们,不做脸给他们看。 只是说:你想来,我们就让你来。 你能守,我们就让你留下。 你不能守,我们把你记档,三年内再回来也行,错了两次也不是死罪,你只要还有心,我们就在这里。 你再走也不是叛徒。 你回来,我们只问你一句:“你准备好了么?” 你若说是,那一纸新册、一个新名、一个新档就为你重开。 你低头写第一笔,秦制就把你写进去。 从此,你是你自己的人。 不是族的,不是祖宗的,不是王命的。_<¨看?>:书{?君??÷ #%?更>?+新?最+×快# 是你的。 这是法。 这是天下换姓的方式。 一纸纸,一字字,一个个名字地写进来,写成新的人,新的民,新的国。 没有锣鼓,没有战争。 只有写字的沙沙声,和那一声声按下去的手印。 他们按的是一个制度,也是一条命。 南属户册中枢南录署,日照偏西,署内灯未灭。 这是一处并不起眼的办公所,三进院,泥砖墙,瓦顶矮门,唯一显眼的是正堂之上那块黑底白字的牌匾—“归名录事”。 牌匾下,坐着三十六名吏员,日日三班轮替,处理的不是诉案、也不是赋税,而是所有归籍、归正、再归、借籍、缓转之人的“初名确认卷”。 这一份确认卷,是秦制最核心、最被百姓信服的一纸文书。 你写下它,就意味着你第一次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合法身份。 不再是某家之仆、某族之庶、某王之民。 你是你自己,与你签的那一个字相等。 这份文书极细,八页长,分三栏。 第一栏记你旧名、旧籍、旧族、旧居、旧阶、旧职、旧负、旧责。 第二栏问你所愿为何,愿守之律为何,愿取之籍为何,愿弃之何。¢s_o?k~a·n_s_h+u¨./c¨o-m′ 第三栏由户册中枢吏员当场核问,逐一诘审,凡语不清、书不明、志不定者,皆缓批、缓录、缓名,不予入正籍。 你必须亲口说,亲笔写,亲手按,三样缺一不可。 你要自己认下这一身身份。 从此之后,这份文书就成为你此生的“第一正名”。 三年一续,五年一考,终身不废。 而你若再走、再离、再弃、再失,这份“初名确认卷”会被锁入档案,不作毁弃,但后路要重走一遍,须三年后方可重开。 这不是为难你,而是要你尊重自己的决定。 你签了,就代表你知道你签的是什么。 这天,南录署迎来一位特殊的申请人。 他姓冯,年四十二,曾为吴国户部南署从六品判官,三年前归籍,入秦供职堂,后因心志未决回吴,担任丹江府巡税副使,今年三月辞官、弃职、脱籍、徒步三十里,回南属。 他没有携妻带子,只背一包、一卷、一路不言。 进入归名录事堂时,他并未走捷径。 即使当年他是归籍者中最早一批供职吏,也曾为供职堂草拟《户册并编令》第一稿,署内不少吏员都认得他。 但他坚持不走老档,要求以“再归”身份重审。 办事吏员问他:“你愿走初名确认卷吗?” 他说:“我不敢求赦,我想重新配一份名字!” 他在卷子上写:“冯兆!”原名冯之衡,字兆,今弃字留意,自称兆者,意为“再起一线”。 在问及“你为何归吴、为何又回”时,他写下三行字: “归吴者,迷于恩义!” “回秦者,悟于法理!” “愿今后不再反身!”